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具体的条款和依据 |
1 |
钦宝瓜脆王(黄瓜皮)包装标示生产企业为钦州市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为广西钦州市民生路3号,实际生产企业为钦州市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南珠分公司,地址为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北面、望州路东面(河东工业园)2号楼生产厂房。 |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关于食品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的规定。 |
2 |
2017年1月1日生产的瑶柱、虾米无生产、销售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应对食品生产中加工、检验、销售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
3 |
紫外线灯安装于脱盐清洗机正上方,存在异物污染的风险。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4.2条款关于降低异物污染风险的要求。 |
4 |
1.钦宝茅海蛋食盐检验原始记录的检验依据为GB/T 12457-2008《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此标准已于2017年3月1日作废); 2.编号为2017325、20170401、20170621的钦宝瓜脆王(黄瓜皮)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原始数据除生产日期、报告日期、抽样日期外,水分、食盐、亚硝酸盐、大肠菌群、总酸、净含量等检验结果及检验原始数据完全复制编号为20170615的钦宝瓜脆王(黄瓜皮)的数据;编号为20170123、20170105的钦宝瓜脆王(黄瓜皮)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原始数据除生产日期、报告日期、抽样日期外,水分、食盐、亚硝酸盐、大肠菌群、总酸、净含量等检验结果及检验原始数据完全复制编号为20170203的钦宝瓜脆王(黄瓜皮)的数据。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应对食品生产中检验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的要求。 |
5 |
钦宝瓜脆王(黄瓜皮)亚硝酸盐的检验原始记录未绘制标准曲线,检验员不了解绘制标准曲线方法。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能力的要求。 |
6 |
产品无留样。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3条款关于留样的要求。 |
7 |
分析天平不能正常使用。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2.3条款关于设备检修的要求。 |
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以下简称《通则》)、《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以下简称《细则》)、《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钦州市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南珠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245070200508,生产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北面、望州路东面(河东工业园)2号楼生产厂房)水产制品、蛋制品、蔬菜制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合格产品追溯与处置等4方面共53项内容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通告如下:
钦州市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南珠分公司积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于2017年8月1日提交了整改报告。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2日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书面报告我局,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