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野生蘑菇中毒的意识。通过微博、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的危险性,教育群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牧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蘑菇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进来历不明的蘑菇,不得擅自使用野外采摘的蘑菇。
三是高度重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一旦发生误食毒蘑菇或有毒植物的中毒事件,立即组织做好救治和调查处理等工作。(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