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河南讯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近日,周口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实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奖惩、狠抓督办落实四个方面,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做出明确规定。
《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办考核。
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制度》规定要按照《周口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食安委的考核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失分问题。对省食安委考核未出现失分问题的部门,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鼓励各成员单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争取加分项目。对于受到厅级以上领导批示认可、在全省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中获得加分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增加系统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加分在3分以上的,市政府将给予物质奖励。对责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在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中失分的,将给予批评、书面检查、约谈、取消其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等。
在狠抓督办落实方面,《制度》要求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定期听取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周口市政府食安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