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中国经济网 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 吴晓薇)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11号),涉及该省不合格产品,但因提供了相关资料而免于处罚。
据了解,该产品为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抽样单编号:GC16000503063 ,规格型号:400克/罐,生产日期:2016-05-20),磷、钙磷比值项目不合格。广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供货商及进口商资质证明、报关单、进货及销售单据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