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食品在出厂的时候,检测是合格的,但是在流通环节抽检时却显示不合格,这与他们的运输和储存方式不当有关。”21日,武汉市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局公布了一批食品抽检的“黑名单”,其中有一些不合格样品可能是不按要求存储造成的变质。
据介绍,此次抽检内容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冷冻饮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饼干,罐头,粮食及粮食加工品共10大类合计98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8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武昌区杨晓燕冷饮批发部销售的浏阳市磷矿冰厂生产的绿豆老冰棒、武汉市东西湖正发副食店销售的陕西老孙家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武汉市东西湖舵落口世纪副食店销售的汉川市阿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香馋豆、武汉市东西湖喜华调料经营部销售的上海谷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白醋,在样品抽检中大肠菌群、酸价等超标。“兰花豆等零食酸价检出值超标,说明其中的油脂酸败程度超标,简单来说就是已经变质了。”市局负责人解释,有时候食品还未过保质期,但抽检却发现已经开始变质,其实就与食品运输和储存方式不当有关。
该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的流通环节有着明确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也介绍,食品经营者还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则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方便及时清理和处理过期变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