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制品16批次,罐头33批次,酒类155批次,冷冻饮品22批次,乳制品60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饮料7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天猫(网站)商城天猫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西域华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丰疆物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霉菌检出值为36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大于25 CFU/g高出13.4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天猫丝路亚心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丝路亚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兴华腾工贸有限公司西山加工厂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13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大于25 CFU/g高出4.2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1号店自营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武汉金绿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薄皮核桃,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大于25 CFU/g高出7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徐州馆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分装),霉菌检出值为62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大于100 CFU/g高出5.2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江苏、湖北、新疆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立即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将入网经营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处置情况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安徽产品合格信息.xlsx
罐头监督抽检安徽产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安徽产品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