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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做豆腐的黑作坊就在猪圈旁

2017-08-22 柳州晚报 149 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油炸豆腐条,吃起来香喷喷的,可要是知道这些豆腐条是在猪圈旁的小作坊生产的,你还吃得下吗?8日晚上10时许,鱼峰区食药监部门根据举报,在鱼峰区羊角山路鸡喇村五队就查处了这样一个加工油炸豆腐条的小作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小作坊不仅位于猪圈旁,生产出来的豆腐摆在晾晒的衣服下,房内还有癞蛤蟆和老鼠在爬。当晚,食药部门已责令该小作坊停业整改。


摆放在衣服下方的豆腐。


猪圈内的猪。

油炸豆腐条,吃起来香喷喷的,可要是知道这些豆腐条是在猪圈旁的小作坊生产的,你还吃得下吗?8日晚上10时许,鱼峰区食药监部门根据举报,在鱼峰区羊角山路鸡喇村五队就查处了这样一个加工油炸豆腐条的小作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小作坊不仅位于猪圈旁,生产出来的豆腐摆在晾晒的衣服下,房内还有癞蛤蟆和老鼠在爬。当晚,食药部门已责令该小作坊停业整改。

举报:


猪圈旁生产豆腐

近日,晚报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鱼峰区羊角山路鸡喇村五队,有一个生产豆腐、加工油炸豆腐条的小作坊。该作坊位于散发着臭气的猪圈旁,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比较差,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接到举报后,记者走访了解到,该小作坊位于一片菜地旁边,为低矮的石棉瓦平房,面积并不大,房顶有一根小烟囱。作坊旁边就是更加低矮的猪圈,还未靠近就能闻到一股臭味。

该作坊一般于上半夜生产豆腐,下半夜开始油炸豆腐条,天亮后拉到市场出售。白天,作坊铁门紧锁,房内关着几条狗,见人靠近就大声狂叫,让人望而却步。不过,站在门口,仍可看到作坊内生产豆腐的各种设备凌乱地摆放着,作坊内的卫生条件确实堪忧。

现场目击:


作坊内卫生环境恶劣

8日晚上,记者与举报人在确认该作坊又开始生产了,随即将情况向鱼峰区食药监部门进行了反映。鱼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当即前往查处。

作坊门口拴着狗,执法人员刚靠近,狗就狂叫起来。记者看到,在门口的路边就裸露摆放着两板豆腐,旁边拴着一条狗、爬着一只猫。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进入作坊内,发现一名女子和一名光着上身的男子,正在将制作好的豆腐切成条状。

记者看到,作坊内靠门口处堆放着大堆黄豆,摆放着已做好的几大板豆腐,里侧靠墙处支着一口大锅,锅内有半锅呈黑褐色的油,旁边的一个大铁桶也装着满桶黑褐色的油。

在作坊的另外一侧,还放着一台洗衣机,晾晒着很多衣服,包括内衣裤,而制作好的一些豆腐就直接摆放在这些衣服的下方。此外,作坊内的地面比较潮湿,甚至可以看到有一只癞蛤蟆在地上跳动。采访中,记者还看到一只老鼠在墙头爬行。

食药监部门:


责令作坊停业整改

该作坊自称姓黎的男子介绍,他们是外地人,夫妻两人带着小孩租住在羊角山五队,并在菜地边租了这间平房,用于生产豆腐加工油炸豆腐条出售,每天加工几十斤黄豆。生产豆腐时产生的豆腐渣用于喂猪。一般是晚上8点左右开始生产豆腐,并将豆腐切成条状放好,到次日凌晨3点左右将切好的豆腐油炸制成豆腐条。他说,所用的油都有“正规来源”。

经执法人员当场查明,该作坊尚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鱼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鱼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当晚即责令该作坊停止生产,立即进行整改,在未取得证照前不能从事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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