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多个部门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再次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格局,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月下旬开始,全市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现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执法人员重点对食堂场所布局、加工操作流程、原料采购贮存、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备餐和留样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引导学校食堂、校园中小型超市、食杂店纳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进行全程监管,持证学校食堂必须100%实施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同时,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了辖区2384个学校,下达责令整改书261份,检查集体配餐企业2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