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某诉称,他在广东开了一间商店经营零售业。去年7月初,他从魏某经营的商行批发了由某啤酒生产商生产的7瓶啤酒。同年7月8日晚7时许,黄某将上述啤酒放入冰箱时,其中一瓶啤酒突然爆裂,致使其左眼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7500多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黄某将魏某及某啤酒生产商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接手此案后,立即联系魏某及某啤酒生产商,但鉴于某啤酒生产商矢口否认上述啤酒是其生产,调解工作难以进展。
本案庭审中,黄某提供的视频录像显示了当时的整个爆炸过程,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了爆炸碎片鉴定,魏某当庭表示承认上述啤酒是从他那里批发的,但某啤酒生产商依然没有改口,虽然其承认黄某左眼受伤是如视频录像所显示的啤酒瓶爆裂所致,但其认为黄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证明该啤酒是由其生产,庭审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庭审后,经办法官再次联系到某啤酒生产商负责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某啤酒生产商表示自愿赔偿11万元给黄某,黄某也表示不再因此事件再向任何个人、企业、单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最终,该案得以圆满调解结案。
法官提示:购买正规厂家啤酒 保留交易凭证
经办法官提醒,时值夏天,冰镇啤酒备受消费者青睐。现实中,因啤酒瓶爆炸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批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啤酒;保留交易小票、发票等相关的购物、消费凭证,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使用;一旦发生意外,要第一时间报警、向工商反映、并注意保存证据,尽可能保留原物,如不能保留原物可以对现场拍照、录像,以便作为投诉维权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