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7月24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抽检信息,通报了2批次鸡精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来自同一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组织抽检调味品162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2批次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分别为6.3g/100g、6.9g/100g,标准规定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分别为0.16g/100g、0.15g/100g,标准规定为≥1.10g/100g。
据了解,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是鸡精成分的特征指标,其含量的高低可表示鲜味的程度指标。
甘肃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7期总第9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