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结果显示,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方面检查问题主要有: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食品制售区域未安装门,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2.4门窗)有关要求;抽查5种商品其中3种无法查询当批次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3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中2采购条款中对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在食品(含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检查中,有1批次芹菜、1批次草鸡蛋不合格。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对评价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要向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