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河北省食品安全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法规。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攻坚,使长期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的食品“三小”纳入有效监管,条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备案登记,河北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摸清了食品“三小”底数,明确了监管对象,实现了依法有效监管,群众身边的食品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群众了解到食品“三小”有法规管、有部门管、有人管,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河北省食安办副主任师振军介绍,食品“三小”条例颁布后,河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一整套配套制度,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三个办法,设计了登记备案文书、明确了食品“三小”登记备案机构、确定了登记备案岗位职责,“三小”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河北省食安办将食品“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对设区市及县级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电子台账管理,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以考核激励约束,促条例落地实施。
师振军说,食品“三小”生产经营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客观上给登记备案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今后监管部门将把登记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在临时经营、流动摊点上,力争做到全部食品“三小”亮证亮卡经营。
今年5月以来,河北省食安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食品“三小”集中整治规范行动。目前,共排查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7575个,清理无证无卡生产经营者4835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