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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超市查出“有毒”咸鸭腿 罚款万元

   2017-08-22 江淮晨报362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近日,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家超市里抽检出亚硝酸盐超标的咸鸭腿,并召回已售出产品,并对相关企业做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买咸货时,最好不要买生产日期太久的产品。
     近日,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家超市里抽检出亚硝酸盐超标的咸鸭腿,并召回已售出产品,并对相关企业做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买咸货时,最好不要买生产日期太久的产品。

 

    “抽检的咸鸭腿中亚硝酸盐实测值为130mg/kg,而国家标准要小于等于30mg/kg。”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随即责令超市立即停止同批次“咸鸭腿”的销售、对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咸鸭腿”立即召回。对于此次抽检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的“咸鸭腿”,永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超市做出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亚硝酸盐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和防腐剂限量使用。值得注意的是,高剂量的亚硝酸盐还是会产生很大毒性,如果食用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可引起食物中毒。

 

    为什么亚硝酸盐会超标如此严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生产过程中亚硝酸盐的量掌握不准;二是咸鸭腿等咸货在曝晒的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和空气接触发生了化学反应而导致亚硝酸盐超标。

 

    该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买咸货时,不要买生产日期太久的产品。

 

    据了解,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今年上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00余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抽检各类食品180组,处理食品投诉举报8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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