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夫妻和李某分别在横峰街道的学前路和老街经营夫妻保健品店。今年6月份,横峰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了这两家店铺非法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遂和温岭市市场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当场在两家店铺内查获十多种无合法生产批文的口服类“壮阳药”保健品。在李某的保健品店里,民警查获了12种共22盒244粒各类所谓的“壮阳药”保健品。
后经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鉴定,两家店铺非法销售的“男根宝”等保健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8月8日,姚某和李某等三人被横峰派出所民警依法刑事传唤。
经民警调查,今年以来,姚某夫妻和李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是禁售保健品,仍多次向供货商采购了该批“壮阳药”,并在店内非法销售获取暴利。
目前,姚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