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对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时发现,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包装材料退库被拒绝后,放于车间不合格品库区,但未建立标识卡标明相关信息;未执行企业内部文件《产品留样及留样室管理规范》关于每周记录留样室温湿度的要求,20170118-20170208(20天)等多个时间段未按要求进行温湿度记录,不符合《细则》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已将检查结果反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