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该院民行、侦监部门在联合走访工作中发现,在西湖区羊子巷集贸市场内经营的陈恩云卤菜店出售的卤制品猪耳朵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该店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限定为零售,但该店主私自在店内直接加工制作卤菜出售,超出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
该院民行科承办该案后,依法向该集贸市场主管部门西湖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了督促其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书,明确建议该局依法对陈恩云卤菜店进行查处,同时对辖区内熟食经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监管。发出建议之后民行部门并未就此搁置该案,而是继续跟进督促该局对照落实,保持回访沟通。
该局立即行动,经采样检验等行政程序,该局于今年6月对陈恩云卤菜店店主作出罚款5000元,并销毁违法生产经营原料的处罚(均已履行)。同月,该局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对熟肉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27家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同时抽取了6批次的熟肉制品,对发现问题的9户商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