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检验检疫人员在进行标签审核时,发现这批橙汁饮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不合格产品,遂依法对其进行监督销毁处理。
据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糖精钠是一种常见的甜味剂,主要用于果酱、水果干、蜜饯等食品中。但根据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糖精钠作为甜味剂不能添加于果汁中。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在选购果蔬汁类饮料时应仔细查看商品标签,注意区分果汁饮料和水果饮料。根据《饮料通则》的规定,此类商品标签上应标明(原)果汁含量。通常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都大于10%,而水果饮料的果汁含量则在5%-10%之间。此外,人工添加食糖的果汁,通常都会在产品名称临近位置清晰的标明“加糖”字样,如“加糖苹果汁”,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选购的果汁是否添加了食糖。在选购进口商品时要查看其是否具有中文标签并认真核对标签内容。可以要求销售方出具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证明文件进行核对。遇到内容不符或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6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