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沈阳市食药监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30类食品共计2284批次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发现不合格食品14批次,合格率为99.39%。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袁革介绍,今年,沈阳市食药监局计划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商、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区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000批次。
截至6月底,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30类食品共计2284批次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发现不合格食品14批次,合格率为99.39%。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来看,沈阳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在抽检的30类食品中,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6类日常大宗消费品共计884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9.66%。
其中,粮食加工品抽检141批次、蛋制品抽检44批次、乳制品抽检23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34批次均合格,合格率均为100%;肉制品抽检141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5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88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8.86%。
在抽检中共发现14批次不合格食品。据分析,一是微生物项目超标。主要是因为企业生产加工环节污染和贮藏条件不达标造成的。二是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因为企业生产者在加工环节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三是品质指标不合格。主要是因为企业对生产工艺及储存环境控制不当造成的。四是食品标签中的钠含量超标。主要是因为企业生产者在加工环节由于拌料不均匀,以及原材料本身含有的钠离子没有计算在内造成的。
食药监部门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食品生产者,并责令食品生产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要及时向住所地食药监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