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食品?哪些人可食用?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特殊膳食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要,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与其他普通食品相比,我国对这类食品的适宜人群、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对其标签内容也有特殊要求。
从法律和标准层面理解,特殊食品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瘦身和减重配方食品等。食用人群主要涉及健康关注度高的人群、亚健康人群、老年人和婴幼儿。
当前我国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情况如何?
目前,我国特殊膳食食品安全总体稳定,且保持稳中向好的趋势。首先,我国特殊膳食食品框架日趋成熟完整,并与国际法规体系基本一致;其次,特殊膳食食品的各项产品标准已经初步完善,并与国际和其他国家的标准接轨;此外,配套基础标准也同时更新,更好地与相应产品标准配套,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保证市场产品品质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监管特殊食品行业?
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单设章节,要求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明确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和特殊医学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制度与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全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要严于对普通食品的监管。针对特殊食品注册与监管面临的问题、形势和挑战,国家食药监总局也提出了两个目标:第一个目标就是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有效。与普通食品相比,特殊食品的“特”在于其食用人群的特殊性,其对安全的要求应该提得更高;第二个目标是要推动特殊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