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本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42批次样品,仅1批次酒类检出不合格。
该批次不合格白酒来自河北·涉县女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酒精度检出值为43.1%vol。未达标准规定的45±1%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对该批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7年 第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