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黔东南州、凯里警方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击,在凯里查获了一个利用牛板油、牛骨头、牛杂碎等炼制牛油的炼制点,随即挖出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多万的食品安全大案。近日,凯里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雷贵强、胡应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雷贵强与胡应学是夫妻,2012年12月以来,二人租赁凯里市利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使用从市场上收购来的牛板油、牛骨头、带有淋巴结的肠系膜脂肪、零碎脂肪、牛器官等废弃物为原料,非法炼制食用牛油,以每公斤8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向重庆市、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凯里市城区部分早餐店销售。销售数量共计40859公斤,以最低销售价每公斤8元计算,销售金额达326872元。
2016年5月4日,黔东南州公安局、凯里市公安局、黔东南州食药局、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雷贵强、胡应学经营的牛油炼制点进行检查,发现雷贵强正用一辆三轮车装载牛骨头、牛杂碎等炼制牛油原料进入炼制点,遂对三轮车上装载的136公斤炼制牛油原料进行扣押,随后在炼制点查获生牛油脂30公斤、成品牛油8149公斤及销售记账本、销售凭证等。
凯里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雷贵强、胡应学的刑事责任。雷贵强等人的辩护人则在法庭上进行了无罪辩护。其中的主要观点包括:雷贵强夫妇用来炼制牛油的原料,是向市场上销售生牛肉的商户收购的,不是废弃场所捡来的,经过检疫合格后才准入市场等。
此外,庭审中还提到了这样的问题:有关部门提取了雷贵强夫妇炼制的牛油的样品检验,检验报告显示,9个项目均合格。
凯里市法院认为,雷贵强夫妇炼制牛油所使用的原材料,除牛板油外,还掺入了牛器官、牛骨头、含有淋巴结的肠系膜油脂等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这显然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对于雷贵强夫妇炼制的牛油样品9个项目均合格的问题,凯里市法院认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罪,雷贵强夫妇在生产过程中,掺入了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已经构成了此罪,因而与此有关的检验报告,不能作为雷贵强夫妇免责的依据。
凯里市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雷贵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胡应学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