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枣”案被评为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件之一;互联网销售假冒“狮马龙”血脉康胶囊案被评为2016年全国食品药品稽查优秀案件之一……成立不到3年的海南省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办公室战绩赫赫,行刑衔接机制发挥威力,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成立联打办 首创新模式
2014年9月11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海南省公安厅共同组建了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打办),赋予联打办指导涉刑食品药品案件办理、协调调动属地公安力量为辖区行政案件查办护航、协助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移送等5项主要职责,在全国首创打击食药犯罪的行刑衔接新模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李春雷称赞此举是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是行刑无缝衔接的海南实践。他先后多次考察海南省联打办,认为海南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手建立联打办,利用双方现有力量,不额外增加编制,是1+1>2的高效组合,不仅节约了双方的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增强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成立不到3年的海南省联打办共直接查办案件133件,打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窝点200多个;指导市县办理案件4666件,罚没款4000多万元,吊销证照15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7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判刑51人,数量超过前20年之和,基本消除了甲醛牛百叶、工业松香鸭、双氧水凤爪等10类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完善打击链 增强震慑力
海南省局局长冯鸣对联打办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行刑衔接将海南省打击食药犯罪能力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危害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打击食药犯罪,一天也不能耽搁。”冯鸣说,本着对食品药品安全负责的态度,海南省联打办自创立以来,一直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努力,探索更为有效的行刑衔接机制。
海南省局稽查局局长、省联打办主任刘鸿涛介绍,联打办会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4个单位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题协调会议,明确提出7个到位:协作配合到位、信息共享到位、规范执法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依法查处到位、专业队伍建设到位、失职渎职追责到位。在海南省公安厅向省局派驻警官的基础上,由海南省局派2名食品药品稽查业务骨干到公安厅挂职,参与、协调食品药品相关案件查办工作,提高案件侦办效率。
海南省局还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成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联合督办室”,制定《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联合督办工作制度》,由省高院、省检察院派专人到稽查局坐班,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件,与联打办无缝对接。
海南省局会同省高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解决量刑偏低的问题;县(区)案件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侦办,解决立案率低的问题;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解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建立了食药违法犯罪案件专审机制,一审案件统一指定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
此外,“粤桂琼三省九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协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形成了食品药品案件协查“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新常态;海南省局与阿里巴巴就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线上+线下”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食药违法犯罪新机制。
通过近3年的努力,海南省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刑衔接机制从单纯与公安机关衔接,延伸到了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打击链条更加完善,震慑力度不断增强。
瓶颈待突破 效能盼提升
如同所有新生事物的发展一样,海南省联打办自成立以来,成长迅速、成绩斐然,但也遇到了发展瓶颈。联打办作为临时性机构,人员变动频繁,机构级别设置低,打击成效难以巩固。行刑衔接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方面,由于在立案标准、证据标准、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要求不尽相同,衔接难免不畅。其间的反复协调,增加了办案的时间成本。
冯鸣告诉记者,省联打办由海南省局稽查局和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对接组成。治安总队共负责侦办120多种案件,食药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只是其中之一,再加上食药违法犯罪案件的专业性较强、违法犯罪手段隐蔽、受害者广泛、取证困难等因素,在其他恶性刑事案件的破案压力下,难免会导致食药案件不能及时立案、及时查处。
“行刑衔接的确使海南省打击食药犯罪办案能力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冯鸣说,近年来,食药犯罪案件出现了网络犯罪的新趋势,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拟身份,通过电商、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不仅危害人数众多,而且涉及地域广泛。
冯鸣建议,海南省作为省级经济特区,应在打击食药违法犯罪机制上大胆创新,对外借鉴美国FDA食药监管模式,对内参考森林公安模式,可将现有的食药稽查局转化为“食药警察”,赋予其独立查办食药违法犯罪案件的权力,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
“这种体制创新,既不额外增加编制和经费,又能迅速提高食药犯罪侦办效率。”冯鸣说,通过省联打办近3年的实践,海南省食药稽查人员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相信他们可以独立负责食药犯罪刑事案件的办理。以海南省食药监管部门为例,全省食药监管系统有近300名食药稽查人员,可以从中挑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年轻的业务骨干组建类似“食药警察”的职能部门,独立办案。
李春雷也认为,海南省联打办积累更丰富的经验后,建立海南省食品药品犯罪侦办局水到渠成,若如此,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就有了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资金,将有利于加强对食药犯罪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