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意不好,位于六合区秦苑路的红顶烧鸡公店老板动了歪脑筋——往烧鸡公火锅底料内添加罂粟粉。这么一来,是留住了回头客,可最终也害了自己。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店老板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万元,店老板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万元。
2016年,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火锅底料专项抽查中,发现位于六合区秦苑路的红顶烧鸡公店菜品中含有吗啡、那可丁、罂粟碱等成分,遂将线索移交给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该局民警会同六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14日对该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罂粟粉并在该店销售的菜品中检出罂粟成分。当日,谢某某被现场抓获,刘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据刘某某交代,2016年上半年,店里生意不是很好。有一天,他听到有一个开饭店的人说在菜里面加一点罂粟,菜会香一点。2016年5-6月份的时候,刘某某到六合沪江商贸城买了一袋大烟果子。回到饭店后,刘某某把大烟果子放在一个塑料罐子里,并跟厨师齐某某说:“来熟客的时候,你就放点罐子里面的东西,能增加回头客。”刘某某并没有告诉厨师罐子里装的是什么。
过了个把月,有一天晚上,刘某某告诉妻子谢某某在一桌烧鸡公里放了大烟果子,并让妻子去打听一下顾客的反映。“我问他们吃起来怎么样,顾客说吃起来蛮香的。我当时心想放大烟果子应该是有效果了。”谢某某说。
刘某某明知大烟果子对人身体有害,但最终还是财迷心窍。“我知道鸦片就是大烟果子提炼变成的,吃鸦片有坏处,吃大烟果子也是有坏处的。因为店里生意不好,听说往菜里放大烟果子菜会好吃,就动了这个心思,希望多留几个回头客,把生意变好一点。”刘某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