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荆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盒好丽友薯愿薯片三联包,里面一共有6小包,其中4小包在1月份已经吃完。5月14日荆先生拆了一包给孩子吃, “孩子吃完后跟我们说里面有很多芝麻,因为我对这种零食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就没当回事。”第二天,荆先生拆开最后一包薯片,可眼前的薯片却把他吓了一跳:“里面全是芝麻大小的黑色虫子,密密麻麻的,得有三四十只。”想到之前孩子已经吃了一包,荆先生赶紧带着孩子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幸运的是检查结果孩子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事后荆先生查看了薯片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保质期9个月。“薯片没有过期,里面竟然会有这种东西,好丽友对这件事应该负全部责任。”荆先生说。
荆先生表示,他曾两次联系好丽友方面,但对方都没有给与明确答复。“5月16日我联系了一次好丽友方面,对方给出了500元赔偿方案但我没有答应,之后便一直没有回复。6月8日我再次联系对方,6月10日工作人员找到我并取走了部分产品称要回去检测,然后一直到14日仍没有回复。”
信网随后联系了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好丽友方面从来没有向消费者提出过赔偿方案,因为原因还未确定。需要检测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 “样品在6月13日才送到检测部门,6月16号左右就能得出结果,到时候我们会对消费者进行答复。”工作人员说。
青岛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信网,荆先生可以选择跟商家和解,但赔偿数额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想追究商家的责任,可以走诉讼程序。但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最好有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而且因为现在责任不明确,检测费用可能需要荆先生自己承担。”工作人员说。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