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5月17日下午在西城利群泰瑞购物广场超市购买了12袋得益原味风味酸奶。当晚,二宝喝了一包,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我当时没意识到是酸奶的问题,还以为孩子着凉了。”魏女士说。第二天,大宝拿出酸奶喝,对魏女士说:“妈妈,酸奶变质了。”魏女士尝了一口发现味道确实不对。“我这才开始怀疑,孩子拉肚子会不会是酸奶变质引起的。”
魏女士购买的酸奶标称“2017年5月11日生产,2017年5月12日上市”,保质期为14天。到魏女士的孩子喝酸奶时,酸奶还在保质期内。而且,她从超市买完酸奶回到家中,立马放进了冰箱冷藏室,中间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魏女士到超市反映情况,超市工作人员将魏女士购买的酸奶和正在销售的酸奶进行对比,发现酸奶确实“变味”,称可以退货,但不进行赔偿。
记者联系到得益酸奶客服,客服人员安排东营业务人员与魏女士进行了沟通。得益乳业的业务人员称,近期天气炎热,酸奶变质可能是因为运输途中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东营区文汇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对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协调。最终,得益乳业愿意对魏女士进行赔偿,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