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1至5月,该局从入境快件中截获肉泥、肉干共计601批次,重约55.786千克,截获酸奶、液体奶、奶酪等奶制品共计55批次,重约291.03千克。由于这些肉制品和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存在传入外来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属于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规定的禁止邮寄入境物品,均被天津检验检疫局依法做了销毁或退运处理。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或者寄递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应予立案追诉。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海淘宝宝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要购买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所列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杜绝疫情传入,降低生物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