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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市暂未查出不合格茶叶产品

   2017-08-22 昆明日报156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自3月起,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对全市茶叶生产企业开展为期七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整治工作从企业自查转入监督检查阶段,已完成69家企业监督检查,抽检产品79批次,承检机构完成12批产品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自3月起,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对全市茶叶生产企业开展为期七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整治工作从企业自查转入监督检查阶段,已完成69家企业监督检查,抽检产品79批次,承检机构完成12批产品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全市共有102家茶叶生产获证企业,其中分装企业占比93.2%,规模品牌生产企业不到10家,大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生产企业中有23家企业正常生产,有59家企业季节性生产,另有20家企业处于有订单才生产的半停产状态。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食药监局广泛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自查整改。5月1日起,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通过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卫生管控、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在下阶段整治工作中,将加强问题企业整改情况回访检查,切实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对监督检查中生产过程管理存在问题的企业,各县(市)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一律要根据企业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加强对问题企业违法行为的跟踪查处。对企业产品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或企业拒绝整改或整改问题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加大对紧压茶分装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细查企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台帐、生产过程记录、产品包装物等,对有证据表明企业存在“以次充好”的掺杂掺假不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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