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依据《速冻面米食品》(SB/T 10412-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涉及铅、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