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红椿派出所获得消息称,在红椿镇盘龙村通往东木镇的公路上,有一辆小货车在向周边居民销售食用盐,货车上无任何明显标示,红椿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一边赶往现场,一边联系毗邻的东木派出所配合拦截该嫌疑货车。上午10时许,红椿、东木两所民警在红椿镇与东木镇交界地带将当事人张某查获,当场查明,四川省宣汉人张某未取得任何资质,无任何合法手续,运输70箱分装好的袋装食用盐到红椿、东木两地沿途售卖。民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车辆和食用盐扣押,随后将案件移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涉盐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不法商贩和用盐户为牟取暴利从各种渠道擅自购进私盐销售、生产,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