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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年底前实现盐业主管机构与盐业公司分离

2017-05-18 中国新闻网 2914 0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今日指出,开展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发改委要求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今日指出,开展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发改委要求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实现分离。
  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有记者问:有媒体报道,盐业体制改革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食盐的跨省遭非法扣留的情况,发改委、工信部最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具体情况,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更好释放市场活力?
  孟玮表示,食盐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后,我们一直在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也关注到了媒体的有关报道和网上的舆情。
  孟玮表示,关于非法扣押外地食盐情况的报道,我们觉得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有的食盐经营企业为抢占市场,以加盟、授权经营等形式广设转代批点,违反食盐批发环节专营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盐务局设置行政壁垒,阻碍外地食盐进入本地市场。比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明确取消食盐准运证,有的地方盐务局还以此为理由阻碍外省食盐进入市场,甚至有个别地方盐务局公开发文进行地方保护。
  孟玮指出,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赴地方进行了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从7个方面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这7个方面包括:规范物流配送方式、有序开展自建渠道销售、严格企业信息告知范围、明确食盐质量监测要求、严格执行食盐加碘标准、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和规范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孟玮提到,在部署专项行动的同时,我们对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开展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对此,《通知》要求,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实现分离。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在按计划加快深化盐业体制改革。
  孟玮表示,发改委、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有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保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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