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1批次食品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食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地址:天元区珠江南路518号)销售的天元区欣怡食杂商行供应的鲜鸡蛋(云寿)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通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食品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合格食品203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