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佳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接县食药监局报警称,佳县白云食府门口有一摊点非法经营羊肉串、鱿鱼、臭豆腐,现场执法受阻,请求食药侦大队配合查处。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肉食种类、原料包装、随货票据及经营者住处进行了仔细检查。经初步查明,付某一行5人打着“银川黑山羊纯羊肉”、“黑山羊大串”、“大连爆炒鱿鱼”的宣传标牌和横幅,在没有办理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佳县白云食府门口摆摊设点进行销售,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执法时责令其整改拒不执行且态度恶劣、辱骂执法人员。
民警迅速将违法销售的食品进行了证据固定和现场封存,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查,违法经营者山西人付某,与其妻兰某和朋友李某、公某、孙某于4月27日来到佳县,通过物流电话订购了价值为11000元的肉串、臭豆腐和鱿鱼速冻成品,在没有办理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准备在白云销售,存在一系列食品安全隐患,并且以鸭肉冒充羊肉进行烤串售卖,骗取群众钱财。
目前,佳县公安局联合县食药监局对该摊点进行了食品封存、停业整顿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