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5月8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绥阳县环境检测站开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和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看该环境监测站配备的检测设备是否依法申请检定,是否有计量检定证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监测设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机构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增强对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实施法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为环保工作保驾护航。(作者:王鸿义;编辑: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