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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改政企分开的“排外陷阱”

2017-04-25 北京商报 387 0
核心提示:  众所期待的盐改在今年初终于启幕,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地方政企抱团排外就是其中之一。实际上,国家发改委曾表示
  众所期待的盐改在今年初终于启幕,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地方政企抱团排外就是其中之一。实际上,国家发改委曾表示,要在今年6月前出台盐业政企分开方案,但业界指出,此方案的出台与推行均将触及地方利益,能否真正落实将成为对盐改深度的考验之一。
  多省涉嫌抱团排外
  4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指出,许多地方盐务局与盐业公司之间原本就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盐改之后,外地盐业可以跨区经营,冲击了当地政府与盐企的利益,为了保障地方利益,前者对跨区经营的外地盐企施加阻力,抱团排外问题凸显。食盐领域资深业内专家、上海旨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佳莱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我国江苏、贵州、河南、重庆等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地方盐务局与盐企抱团,排挤外地盐企跨区域经营的现象,有的外省盐企甚至还一纸诉状将地方盐务局告上法庭,在当地引发热议。
  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1月20日,江苏省盐务局表示,连云港市盐务局因需进行“先行登记”,暂时保管湖北广盐蓝天盐化公司生产的三晶牌食用盐,总计19.2吨。无独有偶,同月,山东省肥城精制盐厂生产向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盐务局运送精制盐30吨,被暂扣。重庆市盐业集团向贵州省遵义市运送上百吨食盐,被当地盐务管理局暂扣,截至2月时仍未归还。
  “这些扣押行为确实引起了较大争议,盐务局多以经营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缴纳社保、需按当地标准检测质量等理由,与公安一同对外地食盐进行扣押,企业则认为这些理由只是虚名,当地相关部门只是想借此阻挠外地盐企到当地抢占市场”,邹佳莱分析称。
  今年3月,地方盐务局与跨区经营盐企之间的矛盾出现了“升级”。江苏省盐务局印发《关于公布在江苏省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盐企业名单的通知》,其中,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以下简称“中盐上海”)被列为销售不合格食盐产品或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名单。
  对于江苏省盐务局印发的通知,3月15日,中盐上海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篇“言辞犀利”的声明,将江苏省盐业局的行为称之为“以食品安全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违背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而且认为当地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之前未取得任何证据。目前,中盐上海已起诉江苏省盐务局。北京商报记者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查阅发现,此案将于4月28日下午开庭审理。

  细化方案缺位
  业内表示,据相关部门的调研结果显示,盐改过渡期,食盐跨区经营方面矛盾有激化迹象,多家盐业公司的食盐遭遇跨省扣留,外地盐处处受阻。究其根本,还是地方盐务局固守旧制,认为外地盐企跨省经营后,会抢占本地盐的市场。许多地方盐务局与盐业公司之间原本就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盐改之后,外地盐业可以跨区经营,冲击了当地政府与盐企的利益,为了保障地方利益,前者对跨区经营的外地盐企施加阻力,抱团排外问题凸显。
  “地方盐务局和当地盐企利益纠葛,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当然会产生负面效应,在当地市场形成垄断”,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系主任洪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我国在1990年和1996年分别发布《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开启了新中国时期对盐业规范与调整的大幕,自那时起,地方盐务局就与盐企产生了纠葛,在许多省市,上述二者就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或盐务局内部人士入股地方盐企,或人事有交叉,二者利益交织在一起,地方盐企市场受到冲击,就是盐务局利益受损,后者自然要对外来者施加压力。
  而除了利益纠葛之外,细化方案的空白也给盐务局留下了违规操作的空间与可能性。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虽然我国在盐改之后放开了跨省跨区域经营,也允许民企进入盐业批发领域,但食盐生产方并未放开,原先有多少家产盐企业,盐改后依旧是多少家,这样做就是为了保障食盐的食品安全。但是对于食盐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如何保障、不同省份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依照该省的标准自行鉴定、如何鉴别盐务局操作违规、扣押食盐时间最高不得超过多久等内容,目前都还没有准则,这也是现在地方抱团排外行为一直难以盖棺定论的原因之一。

  利益链亟待斩断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此前曾设定时间表,要在今年6月前制定出盐业政企分开方案,并在年底前让盐业部门与公司彻底分开。但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方案的出台与落实都触及地方利益,或存在较大阻力,另一方面,政企分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盐企所面临的问题,在盐改进行到最后一步时,还将涉及权力与利益的洗牌。
  朱丹蓬介绍,目前我国的产盐成本大约在600元/吨左右,而市面上的售盐价格平均为3000-5000元/吨,其间差价高达5-8倍,价高的同时,食盐还属于刚需产品,市场需求量稳定且巨大,一旦推行政企分开,就意味着地方盐务局很可能面临巨额损失,方案将制定到什么程度,如果由中央推行到地方,如何避免“形离而实不离”的情况发生,都是考验改革深度的坎。对此,朱丹蓬建议,在出台方案的同时,我国还应组建督导组前往每个省市督察,并集中力量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省份进行调查,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产生。
  而洪涛则表示,我国盐改共分为三个阶段,最初是在16个省市进行试点,现在将试点推广至全国,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目前我国正处于盐改第二阶段,各种问题在过渡期内集中反映出来并非坏事,正给予了中央解决问题的契机。他建议称,未来我国还需加快盐改的脚步,尽量缩短过渡期,不能将问题拖至2018年底再解决。此外,到改革末期,也可考虑将地方盐务局的部分权力过渡至国家工商总局或质检总局,从根本上斩断盐务局与盐企之间的利益链,让盐业进一步走向公平竞争与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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