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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最严”发挥钢刀利刃作用内蒙古食药稽查部门去年查办案件6502起

2017-04-18 内蒙古法制报 347 0
核心提示:  记者从4月12日自治区召开的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全区通过一般程序共查办案件6502件,其中,自治区本级立
记者从4月12日自治区召开的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全区通过一般程序共查办案件6502件,其中,自治区本级立案查处案件59件,食品案件28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31件,涉案货值金额2亿多元,罚没款6000多万元,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起;全区12个盟市局通过一般程序,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644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5件,责令停产停业111家。
  据了解,2016年,全区12个盟市食药监管机构全部独立设置,部分盟市的食药稽查执法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分离,人员结构变化大,专业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面对困难和考验,全区各级食药稽查执法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衔接的工作要求,合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程度地地发挥了稽查执法“钢刀利刃”的作用。
  据介绍,2015年,我区查办案件4753件,2016年上升到6502件,增加了1749件,上升率为36.8%,大要案查办取得新突破。其中,自治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局查处了制售假冒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乳品企业自制氮气、制糖企业未取得许可自产自用食品添加剂、采用地坑腌制酸菜等数起具有行业潜规则性质或具有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的大案要案。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稽查局查办的某医院购进使用无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案,涉案产品波及全国19个省份,该案与该局查办的某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一并被国家食药总局评为2016年优秀案例。
  会议指出,2017年,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主体多样、违法手段隐蔽、违法性质恶劣等特点更加突出,违法产品销售已由传统销售渠道向网络销售转变,并已逐渐成为常态,社会危害覆盖面不断扩大,危害程度不断加深,面对这一局面,全区食药稽查系统要继续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把食品药品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列为查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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