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关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2016年,我国开始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今年1月1日,盐改正式落地,放开食盐价格与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跨区域经营是本次盐改的两大要点。
然而,在盐改落地后,全国范围内却出现了大批外地盐遭到本地盐务管理部门查扣、下架的情况。是外地盐不规范,有问题?还是本地监管机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前往盐改聚焦地江苏,深入一线探访盐企、食盐物流企业、监管部门与市场,努力呈现迄今为止盐改带来的冲击波。】
我国此前一直实行食盐专营制度,各地方食盐由国家统一计划调配。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盐业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包括放开食盐价格管制,允许盐企跨区域经营等,但随着市场的放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近日,有多家江苏省外盐企称,自己在江苏省内遇到了货物被查扣、产品被下架等情况。数家外省盐企认为江苏省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江苏省盐务局)涉嫌“地方保护主义”,自己被查扣只是因为“外省盐”的身份。就此,江苏省盐务局并未针对具体案例表态,但其也表示部分外省盐企确实存在着质量与规范性问题。
●中盐上海在苏州被下架
4月11日,记者获悉,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以下简称中盐上海)所销售的食盐产品在苏州市几家超市被下架。中盐上海向记者展示的一份由苏州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盐务局)所开出的《盐业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苏)盐政改(2017)第001B号]显示,当事人(单位)苏州悦家超市有限公司人民北路店因“涉嫌违规销售食盐产品(小包装食用盐)”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及有关盐业体制改革文件要求,要求其于2017年4月11日10时前暂停销售违规的小包装食盐。
不过,该通知书并未说明涉事产品所违反的具体规定。而记者在中盐上海工作人员所提供的一张苏州家乐福超市的邮件截图中看到,苏州家乐福工作人员向苏州市盐业局了解到的情况为,上海跨省销售盐的批发企业需到江苏省盐务局进行报备,备案须符合8个条件(包括符合江苏省食用盐质量标准),符合条件后,江苏省盐务局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企业才能到江苏销售食盐。
4月14日,记者在此次事件所涉及的苏州市两家家乐福超市看到,其中一家超市中中盐上海的食盐产品已经恢复上架,而另一超市则未见有中盐上海的产品。
而同一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苏州市盐务局盐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士表示,中盐上海的产品在苏州进行销售,一需要在江苏省盐务局进行网上公示;二是产品应当具备食盐电子追溯体系。“满足这两个条件,苏州市场是欢迎的”。该人士同时表示,如果对通知内容有异议,可以去苏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找江苏省盐务局。
不过,中盐上海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两条是不成立的。根据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发布的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中第(3)项,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应于收到告知信息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在机构门户网站公布企业的8项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布。省级及省级以下企业主管机构不得将食盐跨区域经营信息告知作为行政审批事项。
第(6)项则显示,在国家统一规定和标准发布之前,各省级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不得将加入本地食盐电子追溯体系作为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的前置条件。
而截至目前,江苏省盐务局已经公布了3份《在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名单》,其中并无中盐上海。中盐上海方面表示,其在去年12月已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江苏省盐务局告知了备案信息。
不仅如此,事实上,江苏省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王英俊4月12日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外省盐企向江苏省盐务局进行信息报备只是为了便于江苏省盐务局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报备不作为市场进入的前置条件,没有说不报备就不给你销售,下面有这种行为,如果有市盐务局开出这种罚单,也会要求整改。”换句话说,就是外省盐企并不在江苏省盐务局所公示的跨区域经营名单中,也依然可以在江苏省内进行合法合规的销售,“只是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显然,这与苏州市盐务局相关人士的说法存在明显矛盾之处。
●中盐东兴在南京货物遭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尚未在《在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名单》之列的中盐上海,除苏州之外,在江苏省内的无锡等地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不仅有产品在商超被下架,也有货物在仓库被查扣,在江苏省内截至目前被查扣的食盐大约有300吨。
那些已经出现在“名单”之列的食盐企业情况如何呢?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东兴)今年3月26日出现在江苏省公布的“名单”之列,但是无论在之此前,还是之后,都受到过江苏省盐务部门的查扣。
中盐东兴提供的一份《南京市盐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第01008号)显示,南京市盐务局在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民族商业街1栋1号万美超市进行检查时,查获当事人购进的规格为20kg/箱(500g*40袋),标识为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品中盐精食用盐的盐产品共计478公斤。
南京市盐务局认为,当事人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批发销售食盐的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拟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停止上述行为;二是没收查获产品;三是处于总价值2倍罚款,罚款4870元。
中盐东兴的销售经理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复印件,许可证的有效期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该许可证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6年10月27日颁发,复印件上盖有中盐东兴的公章。
实际上,在未进入“名单”之前,中盐东兴在江苏省就遇到过多次查扣产品的情况。中盐东兴一位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今年1月与3月,南京市盐务局两次在中盐东兴南京仓库查扣了约180吨和15吨食盐。根据其向记者展示的由南京市盐务局出示的《盐政执法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南京市盐务局表示,“你(单位)涉嫌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所售食盐产品涉嫌为不合格盐产品”。
中盐东兴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中盐东兴已向江苏省盐务局进行过备案,也有合格的质检报告,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是国家免检产品。她同时质疑,为何做质量抽检要拉走所有的货物,并且到现在了都没有公布抽检结果。
●江苏盐务局称欢迎外省盐企依法进入
对于中盐东兴、中盐上海等外地盐企在江苏省境内遭到查处的情况,4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执法部门南京市盐务局采访,南京市盐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相关事情要问江苏省盐务局。
而江苏省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王英俊4月12日表示,此事要向南京市盐务局了解,中间有一个执法程序,如果证据不足的要把盐还给人家,如果开了罚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正常来说不会有这种(把盐都拉走)的情况”。
记者也在4月11日随机走访了多个南京当地购物场所,在包括金润发、世纪华联、苏果便利店及街边便利店,看到销售的食盐均为江苏本地盐企所生产,未有江苏省外企业所产食盐。不过,王英俊表示,目前江苏省内有30多种外省盐在销售,涉及的外省盐企有十几家。
他表示,如果行政主管部门看到外省盐就查,政府也会对盐务局问责。实际上,江苏是欢迎外省盐企依法合规进入市场的。
事实上,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江苏省盐务局此前的一份《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公布在江苏省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盐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九号文)也引起了相关盐企的反弹。名单中多家盐企表示自己并没有问题,而中盐上海更是在九号文出台后将江苏省盐务局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处该文件违法。
王英俊4月12日对记者解释称,九号文只是一个内部文件,属于内部指导意见,不是执法依据。而九号文中所涉及的企业,并不是说整个企业在江苏省市场上销售行为违法,而是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的个例。
王英俊表示,目前存在着一些市场乱象,比如有些企业是“假配送真批发”,或是物流配送时使用了无资质的挂靠车辆和人员,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无法确定。此外还有的企业存在证照不齐,票据不全的情况,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同时调查取证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不过具体情况还得看具体案件,也欢迎企业去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去法院起诉。
江苏省盐务局向记者发来的资料显示,近日江苏盐务、公安等部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在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多地查处了违法销售不合格食盐和制贩假盐案件,在沛县等高碘地区查处了违法销售碘盐案件,由于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没有造成社会影响。今年一季度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抽检了42个外省食盐产品,其中20个存在质量、包装不合格等问题,涉及多家食盐生产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