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以来,李某某、王某等人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许可,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私自在县城和乡镇开办保健品门店,通过非法进货渠道,以快递、外地采购、送货上门等方式,采购、经销没有国家批准文号或假冒批准文号的多种保健食品,经检测含有国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药物成分。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后,安平检察院迅速启动从快批捕程序,依法批准逮捕李某某、王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日前,安平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罪,对无证销售假冒保健食品
的李某某、王某等17人快速审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