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项抽检任务涉及11批次食品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详见附件1):湖南富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地村细面、海地村宽面、海地村中面、乐天咖啡饮料、火辣章鱼干拌面和三养混合海鲜风味拉面;长沙泽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草莓汁椰果饮料、香橙汁椰果饮料、菠萝汁椰果饮料和芒果汁椰果饮料。
二、抽检不合格食品(详见附件2):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销售的中山市日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雪皮燕麦月饼检出酸价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101批次(详见附件3)。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食品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