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陈一在明知某公司出售的是非食用盐的情况下,仍以80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购买散盐1200千克放置在岳父家车库里,欲灌装后冒充食用盐出售。陈一从附近超市购买来400克规格的“淮牌”海藻碘食用盐包装袋及包装纸箱,寄给网上一家包装印刷店让其仿照印制。收到包装后,陈一在住所地的车库内进行灌装生产,并将灌装生产的350袋假冒食用盐销售到启东南阳镇的一家超市。
2016年1月6日,启东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在陈一住所车库内查获涉嫌假冒“淮牌”海藻碘食用盐1050袋,现场还有散盐600千克和大量网上印制的食盐包装袋。经鉴定,涉案盐品不符合食用盐标准,属于工业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