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食药署”称,该农药登记使用完全符合台湾地区规定。首先由从业人员检测毒理及残留试验相关资料,向“农委会防检局”提出申请,经启动评估后许可,并公告订定农药的使用对象、用法、用量及安全采收期等规定,同时将评估报告及建议容许量,提送“食药署”增修订残留容许量。“食药署”依程序将该申请提送请“食品卫生安全与营养咨议会”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12月13日预告60天以征询各界意见后,依程序办理发布修正。
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虽然台湾地区许可在茶叶中使用农药氟吡菌酰胺,并不意味着出口标准下降,企业仍应加强自身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出口产品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