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当即赶往该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商店货架上查获待售的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四款共计19件。执法人员在查阅相关进销货凭证后,依法对涉案食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经核查,该超市从无锡等地食品批发市场购进了上述进口食品,由于商店负责人对进口食品标签问题未予以重视,导致店内销售的进口食品大多未加贴中文标签。该超市所售涉案进口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00余元。经分局调解,该商店与消费者达成了和解,除将所售商品金额退还外,还对消费者增加赔偿了500元。由于该商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目前已对该超市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商店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进口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