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工作以大中型超市、进口食品专卖店、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一是督促销售进口食品,特别是销售产自日本的进口食品的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觉防控风险,停止销售产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食品,并主动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报告。二是在专项清查中发现产地标称为日本核污染地区的食品,要责成经营者下架封存、停止销售,并追根溯源、依法处理。三是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无中文标签、过期的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销售的进口食品手续不完备、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食品经营者,责令其下架相关食品。四是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清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等案件及线索要及时移送。
江西各地将集中人员、集中时间,迅速行动,做到清查到位、处置到位、不留盲区,严防产自日本核污染地区食品流入市场。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稽查和社会监督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引导食品销售者合法经营,不断提升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