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河北检验检疫局提醒输韩食品农产品企业,要做好原料的用药情况调查、追溯、监测和验收,从源头控制农残危害,并持续关注该法规标准中规定的允许使用农药的具体残留限量,及时与韩方客户进行沟通,更好地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官网获悉,近日,韩国食品
医药品安全厅(KFDA)发布公告称,将使用农药残留肯定列表
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PLS)。其中,热带水果和坚果类食品已在2016年12月31日起开始运行该PLS制度,2018年12月将在所有农产品
上推行。PLS制度规定,除标准
中规定的允许使用的农药
残留之外,其他所有物质在农产品中的使用限量都为0.01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