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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手”无忧 1号店升级退换货政策

2017-03-15 中国食品网 599 0
核心提示: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了让消费者剁手无忧,1号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了让消费者剁手无忧,1号店升级发布了1号店退换货政策总则,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网购反悔权

这次出台的新规对电商平台的责任与义务有详尽规定。比如,电商平台应当将无理由退货规则等在其平台上显著位置明示,并从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换句话说,无理由退货的规则不应是藏在网页某个隐蔽的角落”。为此1号店已在PC端的商品页面优化了“7日无理由退货”的提示标,同时退换货总则内容调整,两大核心举措大大提升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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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店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的示例图

无理由退货政策“剁手”更安心

如何让消费者“剁手”更安心?针对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通过1号店网站购买的商品,若商品能够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赠品(如有)齐全的,则自商品收货之日起,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对于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商品,1号店会在相关商品页面给予提示,并在消费者提交订单购买时请消费者确认,给出“双重保障”。

不享受无理由退货明示

为了彻底解决网购下单容易退货难的问题, 1号店在有理由退换货政策方面也给出了更细致的“承诺”。如果消费者通过1号店网站购买的商品出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则自所购商品收货之日起,7天内可以退货,15天内可以换货。

退货拥有“后悔药”的同时,哪些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也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办法》补充了3类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例如,消费者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食用类商品、贵重类商品、个人护理、贴身类商品、虚拟类商品、特殊类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

“无理由”退货《办法》的实施,并非是对电商的“制掣”,而是电商企业提升竞争力的一大机遇。1号店作为网上超市的引领者,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升级1号店退换货政策总则,助力消费者“剁手”无忧。在激烈的商超竞争中,1号店此举将进一步提升自我竞争力,凭借更具“安全感”的购物体验,赢得更多消费者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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