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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过期食品为原料 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423600元

2017-03-13 千龙网 368 0
核心提示: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食药监(闵)罚处字[2016]第27201655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以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沪食药监(闵)罚处字[2016]第27201655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泉发食品 有限公司以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为原料,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警告并罚款423600元。
  沪食药监(闵)罚处字[2016]第27201655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16年3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537弄78号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在该场所的二楼生产车间内发现工人正在从事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其使用的部分生产原料为已过期的原料。经检查,现场存在未开箱的生产原料冷冻鸡肉16箱,已开箱并泡在水中化冻的冷冻鸡肉数百袋,另有相应的空箱子31个。截至案发,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的成品为246箱,货值金额为21180元人民币。其生产出的上述成品尚未销售,所以没有违法所得。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尚有50箱已超过保质期的生产原料还未进行生产。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有1153箱已超过保质期的生产原料尚未进行生产。
  对于上海泉发食品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食品原料冻去皮鸡大胸1153箱; 没收已拆包装还未来得及生产的食品原料冻去皮鸡大胸60箱;处货值金额二十倍的罚款人民币423600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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