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徐某起诉称,2015年12月28日,其在安康超市丽泽店花62.9元买回美国产的雀巢法式香草咖啡伴侣,后其发现产品的原包装中文标签上,标示着配料表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硅铝酸钠。
徐某认为,超市销售的美国产雀巢法式香草咖啡伴侣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超市应承担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所属的北京居然安康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安康公司)按照《
食品安全法》退货退款并十倍赔偿共1062.9元。
此案一审开庭时,安康公司答辩称,超市作为零售商,在与供应商签订经销食品采购合同书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卫生证书、海关关税税单等相关证书,且供应商也具有相关资质,故认为超市已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且鉴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签发涉案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卫生证书,超市不可能质疑涉案食品的安全问题。
本案中,安康公司并非明知雀巢咖啡伴侣存在问题仍予销售,不存在主观上的明知故意,且在得知存在问题后立即将涉案视频下架停止销售。故超市同意为徐某退货退款,但不同意十倍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安康公司提交的各项证明为证实其基于对国家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文件的信赖而认为涉案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法院难以认定安康公司存在明知采购的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予以销售的情形,故一审法院判决安康公司为徐某退货退款,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中院审理认为,根据2015版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本案中,涉案食品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安康公司作为经营者,在销售涉案食品过程中,应当知晓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安康公司认为已尽审查义务,但并未举证证明其在采购涉案食品过程中全面履行查验了各项合格证明的义务,也并未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等情况,故法院认为徐某要求十倍赔偿应予以支持。
据此,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安康公司赔偿徐某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