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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建议:鼓励研制开发中药类保健食品

   2017-03-09 中国医药报4080
核心提示:  中医中药是我国研制保健食品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物质来源。中药类保健食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在天然食品中加入主管部门
   “中医中药是我国研制保健食品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物质来源。中药类保健食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在天然食品中加入主管部门颁布的可食药材品种,经过适当加工而成,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健食品。”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提出大力扶持中药类保健食品开发,促进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建议。
 
  吴以岭介绍,国家卫生计生部门颁布的药食同源品种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分别涉及101个品种、114个品种和大约60个品种。这使中药类保健食品开发受到很大局限。他建议,对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采用中药材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将药材资源稀缺、药性较为剧烈或有毒性的药物列入负面清单,而将民间长期应用并未发现安全性问题的中药材品种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从而促进特色中药健康产品开发。
 
  吴以岭建议,在现有27项保健食品功能分类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增设以中医中药理论为基础的中医术语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以体现中药材的独到之处。同时,建立与功能相对应的功效学评价方法。将中医中药理论和现代医学理论相结合,安全性评价采用目前保健食品通用的急毒、长毒实验。在功效学评价中,如相应中医症状的动物实验模型难以建立,可考虑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直接采用相应的人体试食试验,也可考虑对传统中医名著中的一些经典验方,用文献研究来替代功效实验。在中药类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机构中,增加中医中药专业的审评专家和专业人才,以确保与现代医学专家以均衡对等的力量进行对话,促进行业向更高层次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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