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11月11日,陕西省食药监局收到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民乐园分公司2016年11月3日经营的豇豆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西安市食药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查: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民乐园分公司2016年11月2日采购不合格豇豆 6公斤 ,已全部销售。该企业发出了召回公告,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西安市食药监部门责成企业密切关注和收集消费者反馈的相关信息,一旦接到投诉或发现任何不良反应情况要立即处置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二、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民乐园分公司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民乐园分公司免予处罚。
三、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民乐园分公司在经营环节未排查出原因。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不合格豇豆的有关线索移交雷竞技ap官网入口 部门调查处理。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