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发〔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xfda.gov.cn/sxfda/CL0009/b68fe4a8-afd1-4369-8a11-70a9826a2545.html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发〔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xfda.gov.cn/sxfda/CL0009/b68fe4a8-afd1-4369-8a11-70a9826a2545.html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标准,确保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2016版)》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