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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保健食品纳入食品经营许可项目

   2017-02-13 新消息报786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 白静)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并设立
本报讯(记者 白静)“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并设立提示牌,不能和普通食品混在一起陈列。”记者1月19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已将保健食品纳入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保健食品不得随便开店出售,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面对市场上存在的保健食品消费乱象,我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近日,自治区食药监局向全区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保健食品经营销售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开办保健食品经营销售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经营项目”栏目中标注“保健食品”字样,方可经营保健食品;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经营销售企业,包括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批发公司等,应在2017年5月1日前申请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还应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要按照保健食品宣称的功能进行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功能分类标识,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
 
消费者应当注意,销售保健食品应当提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本报讯(记者 白静)“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并设立提示牌,不能和普通食品混在一起陈列。”记者1月19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已将保健食品纳入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保健食品不得随便开店出售,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面对市场上存在的保健食品消费乱象,我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近日,自治区食药监局向全区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保健食品经营销售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开办保健食品经营销售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经营项目”栏目中标注“保健食品”字样,方可经营保健食品;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经营销售企业,包括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批发公司等,应在2017年5月1日前申请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还应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要按照保健食品宣称的功能进行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功能分类标识,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
 
消费者应当注意,销售保健食品应当提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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